王东新:我国应尽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立法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3/6 15:21:00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目前,我国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商业秘密保护,但较为零散。如何加大保护力度,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副总经理、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东新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建议。


  据悉,商业秘密通常包括不可外传的技术诀窍、设计图纸、客户信息、供货渠道等等,是企业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精力的成果。商业秘密的泄露,不仅会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而且会在行业内导致各种各样的不良反应,使同行业间产生不正当竞争,不利于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在王东新看来,商业秘密泄露最大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比如,如果有员工离开企业,企业可以对离职员工进行补偿或者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但由于离职员工掌握的信息具有隐蔽性,即使企业发现离职员工在为其他企业服务,也很难进行相关证据的取证工作,证明其存在商业秘密泄露行为。


  王东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较为零散,在合同法、刑法等十几部法律中均有提及,但这样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强度不够。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探索针对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单独立法,使得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更为全面,对于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更大,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本报记者 冯飞)



(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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