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寻“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材料制作单位的说明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1/5 14:22:00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拟设计制作“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材料,用图文形式展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阶段取得的成果。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征寻该宣传片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三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并能提供近期设计的1~2幅较为优秀的设计作品;


  5、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设计作品制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括图文设计、审校调色、数码打样、制版印刷等;通过设计制作图文形式,展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印刷制作不少于100份。


  2、制作周期


  拟于2021年1月中旬出草案并签订合作协议,1月底设计图文稿,审改完成并印刷。


  3、技术要求


  要求有封面封底设计,16开,不少于20页。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就项目撰写的策划文案、大致的实施构想。


  3、宣传手册印制的主创人员构成(即中标后的实际制作班底,中标公司原则上不得更换主创人员)。


  4、公司承担过的同类型项目及宣传手册样品。


  5、应征寻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主要包括项目分类、项目名称、单价、总价等明细。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本片的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征寻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征寻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 李文慧  张馨心


  电话:010-82803888-6068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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