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保护”构建多元机制,助力高效维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4/20 10:56:00

  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是要全面落实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大、快、同”四大方针。《意见》通过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快保护”关键环节,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达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的目的。


  面对授权确权与维权之间的衔接机制不畅的问题,《意见》指出,要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缩短审查周期;重点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质量,强化源头保护;进一步发挥专利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审理、异地审理制度在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维权效率。据统计,截至2019年,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在遇到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时,企业经常面临异地维权与诉讼成本高、效率低等困境。针对这些问题,《意见》规定,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一是制定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二是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三是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五是推动建立省级行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以“异地诉讼服务+巡回审判+远程审判”模式,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远程异地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对广东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网点全覆盖。


  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存在侵权成本低、群体性侵权案件多等特点,再加上部分“爆款”商品生命周期短,生产商普遍为中小型企业,缺少维权经验等,商品一旦被侵权或陷入长时间的侵权纠纷。为此,《意见》规定,要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其中,包括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等。通过在完善保护规则体系、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加大打假防假技术研发和应用投入力度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二是加快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审查授权、确权和维权程序;三是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节。据悉,为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我国自2016年起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截至目前,全国已批复设立25家保护中心。


  相关专家表示,《意见》为我国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吹响了进军号,也对其中的“快保护”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快保护”这一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应当大力优化“快保护”的协作体制和衔接机制,通过整合资源,有效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郑斯亮)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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