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双11】双十一打假让网购干净点

文章来源: 北京晨报网
发布时间: 2017/11/2 18:27:00

  质检总局决定从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全国开展“双十一”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据介绍,今年“双十一”期间,各地质检部门将通过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震慑制售假冒伪劣违法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1日《新华网》)


  析理 打假 应不惮于严厉


  由于消费者在线识别以及政府监管都存在一定的难度,电商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一些网购平台甚至被称为“次品集散地”和“假货避风港”。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5年网络售假在网络购物中的投诉比例达到13.65%。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对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玩具、纸尿裤、服装和餐厨具等消费品开展了专项质量抽查,共抽查1013批,检出安全项目不合格415批,不合格率为40.9%,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如何防范并查处平台上的假冒伪劣产品,是电商平台管理者关注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电商平台的硬性要求。


  今年9月,京东的两家第三方店铺涉嫌出售假冒三星配件被警方查处后,京东主动替代商家提供退一赔三服务,开启了平台先行赔付机制的先河。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也曾自揭行业伤疤: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的制售假线索,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不足1%。因此,马云建议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网络售假。


  可见,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电商平台管理者,抑或是希望通过商品质量在平台上公平竞争的广大电商,都对打击网络售假有着高度的认知。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在“双十一”等关键时期开展打假集中行动,也要使打假机制常态化、手段科技化,更要使查处更加严厉。要通过退一赔三的平台先行赔付使平台切实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也进一步加大电商的售假成本,还要如马云所呼吁的那样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网络售假,使网络售假者真正得不偿失。(许辉


  观察 购物 需要干净环境


  电商市场繁荣是好事,既活跃了市场,拉动了消费,又满足了广大消费者购物的需求和乐趣。但也要谨防一些商家将假冒伪劣的商品混迹其中,让消费者捡了便宜之后,还吃了大亏。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销售的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商品,多少年来就一直存在着质量问题,也一直以来就被众多的消费者所吐槽。每逢“双十一”过后,总有一些参与抢购的消费者一个劲地抱怨——又上当了。由此可见,“双十一”期间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消费纠纷也大幅增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质检总局提前布局全国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也是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双十一”的购物环境更干净,购物更安全和愉悦的积极作为,值得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参与“双十一”活动的电商平台,要履行好监督把关的责任,积极配合质检部门打好打假这一仗。同时,各个商家,也要秉承做生意讲道义和信誉的理念,千万别拿一些伪劣假冒产品糊弄消费者,还是坚持诚信为本经营为好,不然,一旦成了被打假的对象,肯定会得不偿失,再也没有了长期发展的机会,那今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当然,作为消费者,也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为了图便宜,见什么抢什么,还要看清了、看准了再下手。否则,抢了一大堆的伪劣商品,又费钱、又占地,还没有太多用处,岂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在网上,经常有人抱怨一时冲动,光贪便宜了,结果不但买了许多原本不想买的东西,甚至还买到伪劣产品,这也应该引以为戒。(唐卫毅


  建言 法治 保障发展质量


  这些年网购异军突起,高速增长,呈现蒸蒸日上之势。与此同时,电商领域又有参与主体众多、服务种类多样、市场竞争激烈、国家标准缺失等特点。在这个背景下,网购欺诈也开始浑水摸鱼。《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涉及电商投诉数量同比增长14.78%。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成为“2016年度全国零售电商十大被投诉热点问题”。


  这些问题以前是没有的,因为彼时销售业态都是柜台交易,消费者购货就是去商店,流程很直接,出了问题,不是商店就是厂家负责。但如今电子商务大行其道,买卖逻辑变得复杂。由于诈骗的隐蔽性,消费者求偿权难以实现,侵权证据难掌握,这都加剧了网络购物维权难。网购诈骗的新问题,对有关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互联网商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其影响涉及生产和生活方方面面,在这样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互联网环境下,政府的监管对于网络信用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强化行政、法律手段迫在眉睫。


  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通过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震慑制售假冒伪劣违法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倒逼电商平台加强内部管理。


  当然,除了阶段性专项整治,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现有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中多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效力较低,使用范围和力度不足,因此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打造“法治电商”。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法治电商”正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意。(奚旭初


  提醒 理性 警惕消费陷阱


  消费者的集中购物,造就了电商的“双十一”狂欢,反过来说,“双十一”狂欢,也吸引着消费者进行消费,但消费过后,太多人后悔一时冲动,所以,应该在“双十一”来临之前,就提醒消费者保持理性的态度。


  “双十一”的火爆,是商家“有需求要消费,没需求创造需求也要消费”的营销体现,顾客想借节消费,商家便放大了这种需要,提供种种消费便利。这其实是现代市场的特征,即面包制造饥饿,而不是饥饿制造面包。


  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商家制造和引导人们的消费欲望,本身也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消费拉动内需,推动发展本身是合理的。真正的问题是,在这个商家制造消费潮流的时代,究竟应该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双十一”的促销陷阱重重:打折之前,暗中抬价;人气赚够,“特价”缺货;商品低价,运费“坑人”等,其中“假货水货”无疑是最令人痛恨的现象,消费者稍不留意,就可能被骗。


  所以,在消费集中的时刻,更不应该放松打假,质量监管部门的集中打假,也是保障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的前提。


  同时,作为商家,应该珍惜“双十一”的品牌,既要抓住商机,又要诚信经营,不搞一锤子买卖,砸了自己的牌子。


  作为消费者,应该冷静理性消费,并睁大眼睛,不被“打折”“低价”“红包”“优惠券”遮住双眼,理性消费才是最好的“防坑”的途径。应多长个心眼,并从“双十一”曾遭遇过那些  事中吸取教训,总结出经验,防止上当受骗。


  “双十一”无论对商家或者是消费者都是一次年度大考。在这个“消费时点”上,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商业诚信,并交出优异的答卷。(王恩奎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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