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斐然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3/3/17 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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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事关法治建设、民生经济、国家大事的一场场新闻发布中,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常客”,还常常作“主宾”。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将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大国担当”的一项重要承诺认真履行。在司法保护、营商环境建设、文化生态打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主题下,知识产权保护频频成为“热点”和“亮点”。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上,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交出了“答卷”。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潜力巨大,势能正足。

 

  下好“一盘棋”

 

  过去一年,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地方政府积极响应落实,社会保护意识持续提升,进一步形成了共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在横向统筹协调方面,以高标准推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落实为第一落脚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3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提出114条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经由各部门有机高效、尽责担当的配合,推进制定修订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全链条各环节加强保护,深化各环节机制衔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供给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取得系列突破性进展。

 

  在纵向联动落实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中央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优化完善考核指标,连续三年面向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31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凸显,带动地方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激发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据介绍,各地均已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17个地区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辖区内党委、政府绩效考核。2022年检查考核初评平均得分较上年又有所提高,其中,17个地区得分超过90分。

 

  会议进一步提出,地方工作要充分考虑《意见》及其推进计划有关部署,狠抓督查检查考核落实,加强政策衔接、工作统筹和资源协调,强化上下衔接和横向联动,全面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走细。

 

  唱好“连台戏”

 

  过去一年,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先行者”踊跃亮相。海南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推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北京、上海、浙江等8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献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榜样影响力更大、指导性更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23个省(区、市)铺开,26个典型经验做法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奠基铺路;在建和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总数达103个,以地理标志为依托的特色经济蓬勃发展。

 

  聚焦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深化改革,汇智聚力攻克难点,集成创新疏通堵点,立足区域优势打造亮点,在全链条各环节实实在在积累起一批经验、打造了一批样板,为知识产权保护“连台戏”搭好台、开好头。

 

  经中央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项目。2022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正式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6部门启动了首批示范区遴选建设工作。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优选了64个城市(地区)参评。目前已选出10个城市(地区)开展首批示范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将突出“一城一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审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层面也将继续补充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监督问效。

 

  会议同时要求,地方层面要深入动员部署,大胆探索尝试。特别是在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严、大、快、同”保护及智慧保护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打造保护高地,发挥辐射效应,引领带动周边、本省(市、区)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提升,让示范区成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窗口。

 

  织好“一张网”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姚立辉制图

 

  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1.25分,试点开展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得分为81.68分,整体步入良好区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呈现出执法保护更加严格有效,维权途径更加多元便捷,安全利益保障更加务实主动等发展趋势,有力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过去一年,围绕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结首批2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和70起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实现新增中央事权落地见效,为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拓展了新渠道。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行刑衔接机制等加快建立完善,畅通保护工作运转。内外贸一体化、种业振兴、网络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

 

  围绕有序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截至2022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27个省(区、市)布局建设保护中心和维权中心共计97家,全年办理维权相关案件7.1万件,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稳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与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违法失信信息衔接与共享,同时新确定7省12市参加第二批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信用监管势能。

 

  围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安全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对外转让数据监测;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等指引性文件,加强对企业的专业指导。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22家地方分中心有序有效运行,累计为4000余家企业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减少及挽回损失超123亿元。

 

  当下,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取得突出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新需求新挑战。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战略布局,找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保护方向,持续推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聚焦实现快保护工作效果,坚持同等保护工作方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更好做到知识产权保护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本报记者 李杨芳)

 

  附:地方经验做法

 

  吉林

 

  以发展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等“六新产业”为方向,建立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机制;起草完成《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省人大将其列为2023年度重点立法规划项目;全省承接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等4项国家试点任务,目前各项试点建设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建设运行103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建设长春知识产权生态小镇,在长春新区集聚了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大厦、运营中心及24家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上海

 

  市委、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并首次纳入市级专项规划;以全面创新改革为契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项目,加快知识产权工作数字化转型;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全国首例药品领域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提供重要案件线索审查意见;成为首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快速处理纠纷线索900余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首批7家练塘茭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获得公告核准。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线上验收并进入试运行。

 

  浙江

 

  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去年全省组织开展4次“雷霆”专项行动,查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万件,同比增长10%。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简易程序,目前已通过简易程序办结侵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7件,办案周期压减至30日以内;推动全省1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全覆盖;迭代升级“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新上线“浙里地理标志”“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行政裁决“简案快办”功能,累计服务企业431万家次,线上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行政裁决、调解案件1.0041万件。

 

  安徽

 

  建成全国首个合肥地理标志展示中心(庐州坊),着力提升地标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结合地理标志季节特点,连续数年扎实开展春茶保护行动、秋季专项行动等。在近年来的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及商标案件46起,罚没金额及物品价值48.6万元。大力推行“地理标志+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电商”模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地理标志保护‘五进’活动”;圆满完成第一批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任务,审核周期最快缩短至7天。

 

  福建

 

  推动《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列入2023年省人大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推进数字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维权与协同保护机制;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建设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全面推行专利行政执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办案机制,明确县级知识产权局依法承担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2584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305件,同比均有大幅提升;推广实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对2158件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山东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颁布实施《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形成“两条例一规章”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累计向各市推送涉嫌侵权线索664条,查处425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综合保险,推动13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为355家投保企业提供7.34亿元保障;建立省、市、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37家,调解组织在全省各市覆盖率达到100%;举办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活动,共建共享十二省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移交涉嫌侵权违法线索196条。

 

  广东

 

  建立起以知识产权综合立法为统领,以专利、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门类知识产权单行立法为支撑的地方性法规体系。2022年,全省共查处商标、特殊标志、地理标志等案件3831宗,罚没款0.66亿元;累计建成1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16家省维权援助分中心、227家市县级维权援助机构和工作站,共接收专利快速预审申请3.7万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1.3万次;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1家单位共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智能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广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共有42家次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为企业提供1.25亿元风险保障。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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