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10/28 15:16: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新辉煌。”报告强调“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在传承与保护中要在具体实践中发挥其资源性优势,重点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上做好中国文章,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


  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首先要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彰显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有了明确的方向,纲举目张,实现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路径就清晰了。


  一是清家底、强基础。要加大对非遗开展调查、记录、整理、研究工作,既要掌握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非遗有哪些,更要清楚地知道这些非遗所包含的文化基因是什么。要把我们的传统文化优势说得清、道得明,从而切实把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健全起来,让人民群众能共享中华文明成果,让人类社会能充分利用保护成果,为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奠定社会基础。


  二是重传承、强人才。非遗的保护、传承主体是人,是掌握非遗核心技艺的传承人。在实现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不管是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还是非遗赋能乡村振兴,“非遗+展馆、景区、研学、科技、电商、康养、文创……”等等,都需要有参与非遗保护的工作者、了解非遗的从业者和掌握非遗核心技艺的传承人参与。要加强非遗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广泛开展保护人才培训和传承人群培养,树立和强化文化自觉意识,坚定中华文化自信。


  三是广传播、强影响。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和平台,让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果赋能文化产业,促进合理利用和广泛传播。要不断创作出非遗优秀作品、衍生品和文创产品,不断堆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原,创造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和非遗元素的文化和艺术作品,在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中增进文化认同,提升我国在国际非遗领域的话语权,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具体到非遗保护工作实践,实现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关键还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首先,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不断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其次,要尊重非遗基本内涵,弘扬当代价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再次,要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同时,要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动非遗活态保护、活态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此外,还要找到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连接点,确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努力推动融入现代生活、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切实发挥好非遗在促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功新时代,阔步向未来。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非遗传承人、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承担起历史责任,深入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高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以坚定的文化自信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非遗,让绚丽多彩、浓厚深重的非遗焕发出新时代的光彩。(作者系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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