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件中条件状语的是与非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7/1 14:56:00

  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在专利侵权诉讼、无效中是衡量专利价值的法律依据,其限定的保护范围,将从根本上影响司法判定结果。而方法类权利要求包含的技术特征可以采用处理对象、执行动作等技术元素来描述,其中,执行条件通常用于限定方法步骤中能够触发执行动作的前提,一般采用“条件状语”来表述,是一种表示假设性的前提条件。


  然而,“条件状语”在表述上是否严谨,对技术特征所构成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以权利要求中采用条件状语“当……时”“如果……,则”“在……的情况下”为例对保护范围进行讨论,以期为行业提供参考。


  如果执行动作需满足一定时间节点才触发执行,那么可以采用执行条件来强调触发执行动作的时机,该执行条件优选采用“当……时”表示对执行动作在执行时机上进行的限定。例如,“当检测到环境温度达到目标环境温度时,控制空调器进入制冷模式”,限定了触发空调器进入制冷模式的时机。


  如果执行动作依赖于一定判断机制才触发执行,那么可以采用执行条件来强调触发执行动作执行时所依据的判断结果,执行条件优选采用“如果……,则”表示对执行动作时所依附的判断结果而进行的限定。例如,“如果判断出空调器处于故障状态,则发出故障提示信息”,限定了发出故障提示信息所依据的判断结果。


  如果执行动作是在一定场景下才触发执行,那么可以采用执行条件来强调触发该动作执行时所需的场景,该场景可以指要求保护的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受到某种特定数据影响的情形,或者该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处于某种特定状态的情形,或者该对象本身具有某种特定结构、性能、组成的情形等,执行条件优选采用“在……的情况下”表示对执行动作所需的场景的保护范围而进行的限定。


  当然,为了避免限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保护范围不清楚,对于执行条件的表述,可以删除条件状语或使用明确、正面的表述来替换条件状语。


  例如,以“如果A,则执行动作B”为例,可以使用“响应于”替换条件状语“如果……,则”,修改后的表述为“响应于A,执行动作B”;同样的,针对“在A的情况下,执行动作B”,可以采用“确定”来替换“在……的情况下”,修改后的表述为“确定A,执行动作B”。


  综上,在采用删除条件状语,或使用“响应于”“确定”等明确且正面的表述替换“条件状语”,同样可以清楚表述方法步骤中执行动作时所需满足的一定前提,并且可以达到对执行动作在执行时间上进行限定,对执行动作所依附的判断结果进行限定,对执行动作所需的场景进行限定,使得权利要求具有合适且清楚的保护范围。(董娟婷)


  (编辑:田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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