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侵权“小雨具” 保障维护“大市场”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3/31 15:36:00

  未取得浙江义乌某公司的授权,就冒用该公司名称生产雨衣;没有申请商品条码,就“无中生有”伪造一个条码印制在雨衣外包装上。近日,安徽枞阳一家雨具公司的造假行为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维权调查时及时揭穿,当事人也因此收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


  不久前,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12315平台的投诉举报信息,称一家雨具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雨衣。“我们所辖区没这家雨具企业!”对辖区雨具企业“门儿清”的执法人员顿感疑惑。就在这时,雨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电话消除了疑惑。原来,这家雨具公司在雨坛镇注册,当日早上雨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去维权调查时,发现雨具公司已搬迁至项铺镇,便将投诉举报信息转至项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


  事不宜迟,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约30分钟后到达这家雨具公司门口,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很不起眼的简陋广告牌,上面写着企业名称和招工信息。执法人员走进雨具公司,眼前是一个不大的院子,左边是原材料仓库,右边是办公室,正面的一扇门用布帘遮挡着,掀开布帘,只见里面偌大的空间内摆放着60多台缝纫机和或散落或堆积的雨衣成品半成品,现场机器轰鸣,工人来回穿梭,一派繁忙景象。


  执法人员经30分钟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投诉举报信息所涉雨衣。“这个公司的雨衣和浙江义乌某公司的雨衣的商品条码怎么是一模一样的?”就在执法人员准备结束调查返回时,一名执法人员无意间发现身边雨衣的疑点。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查询,发现雨衣上的商品条码根本查不到。“这个条码是印刷厂印刷包装时标注上去的,我也不清楚是否注册。”面对执法人员的提问,雨具公司负责人吴某始终无法自圆其说。


  当执法人员让吴某提供浙江义乌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时,吴某解释说,“是上游客户委托印刷厂印好包装袋送给我公司的,我公司组织了生产,但我们与上游客户、上游客户与浙江义乌某公司均未签订有关授权合同”。


  鉴于此,执法人员报批后现场扣押了1015件标注浙江义乌某公司的雨衣。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将雨衣厂从雨坛镇迁来后,在未取得浙江义乌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今年分两批生产了1125件标注浙江义乌某公司的雨衣,其中2月2日生产的110件作为样品供客户验货,3月1日生产的1015件拟以12元/件价格对外销售,雨衣尚未售出就被查获,产品货值为1.35万元。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冒用他人厂名和伪造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并罚款1.6万元。


  “项铺镇是安徽省雨具产业集群专业镇,我们要严格执法,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雨具行为,精心呵护雨具品牌,推动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小雨具’撑开‘大市场’,带动更多农民走上致富路。”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章洋 唐林 陆克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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