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查处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对利用企业微博发布带有“奥运”等用语和标志宣传广告的涉案火锅店处以3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案企业为宣传门店及企业品牌,利用企业新浪微博发布“一起看奥运,不可辜负的美食”等宣传广告,虽然上述微博未引发较多关注,但该局在处理该案件时认为,涉案企业上述行为容易使人联想到其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存在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且其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并未经过授权许可,已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因此该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李红)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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