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新要求 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高级研讨班发言撷英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12/6 10:30:00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通过专家座谈的形式,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内涵,结合最近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奋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前不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专门写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是知识产权首次写入党的重大决议,彰显了知识产权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战略考量,更远的思考谋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勇毅前行。


  一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进展、发生新变化、呈现新气象。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五大关系”“两个转变”和“六项重点”,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理论意义、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


  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时间向全局全系统印发学习贯彻的通知,并制定印发了党组贯彻落实的意见,细化提出134项具体措施,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地方党委和政府认真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各位专家委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顺利完成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由国务院印发,对未来一个时期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整体部署。


  二是围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做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工作,制定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并受理首批行政裁决案件。同时,积极推进商标法修改重点问题调研论证,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


  三是围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加强各方的协同配合,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按照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联合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分别印发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形成保护合力。


  四是围绕“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事权划分改革,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整治。


  五是围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治理,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取得决定性进展,参与完成RCEP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并配合做好协定实施准备工作。主办中美欧日韩外观设计和商标五局合作年度系列会议,推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落实。


  六是围绕“坚决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有效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工作,有力推动了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前三季度,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接近2800亿元,其中出口额增速达到26%。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提升至第12位,再创新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落实。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未来15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期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和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需要准确把握,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对知识产权领域而言,也要认真梳理党领导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深入研究和总结知识产权发展成就和经验,继续在新时代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二是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把高质量作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硬任务、生命线,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为契机,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全面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环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既是中央的既定方针,也是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快数据产权、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加快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继续完善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适应发展需要。


  四是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从过去的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要积极顺应这一趋势和要求,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塑造未来发展新优势。同时,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五是做好知识产权内外协同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国际规则,是国际贸易的标配,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既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又推动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国际营商环境。同时,还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


  六是形成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要改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结构和模式,形成面向职业的教育、评价和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链条,为知识产权实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人才推送,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维护自身利益。


  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肖兴威



  当前,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各位委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支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活动研讨,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发挥了高端智库的作用。委员中有100多人次直接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各项咨询、评审评估、授课育人、宣讲解读、调查研究等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解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发布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接受相关媒体采访80多人次,一些委员分别从不同角度撰写宣传解读文章,在中央主流媒体及行业媒体刊发,一些委员带领研究团队围绕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形成了详实的、具有高价值的研究成果。一些委员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决策咨询工作,47人次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重大活动,22人次直接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评审工作。一些委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授课演讲,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主题发表真知灼见。一些委员积极参与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谋划,充分发挥智囊作用,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组织委员开动脑筋,贡献智慧,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作出贡献。


  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和市场运行机制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吕薇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用“两个转变”科学界定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并从六个方面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今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先后印发,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描绘了具体的实施蓝图。


  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关键要落实落细。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一是根据新形势和新问题提出的实际需要,加快补强短板,包括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办法;进一步完善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定等。二是深化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逐步完善相关保护办法。同时,在知识产权审查过程中建立技术伦理道德标准。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参与国际贸易、达成投资协议等事项的重要条件,我们既要做好应对准备,也要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四是应做好制定知识产权法典的准备,形成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增强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另一方面,要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深化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市场经济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要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市场交易和流动规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一是转变以考核、评比等为主的管理方式,深入研究探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政策工具,促进创新主体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创造和维护高质量知识产权。例如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成本,以专利收费模式调节专利质量和数量等。二是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和利益分配机制,形成能够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定价机制。例如建立优化性价比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招投标机制,探索供应链长期创新合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共享机制等。三是建立信息公开透明且自律的监督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做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新趋势的政策和制度储备。


  为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谢在库



  新时期赋予了知识产权工作新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国有能源企业,应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思想引领,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着力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历史方位。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要准确把握好知识产权发展必须服务国家大局、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必须坚持开放合作的前景方向。


  面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的机遇挑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化)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并完善了一套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2021年初召开了全系统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找准知识产权在全公司发展中的角色定位。


  与此同时,中国石化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将知识产权工作前移,加强人才培养,增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适配性,提升企业竞争力。今年,中国石化开展了高端材料的知识产权导航,找准研发路线、建立预警机制,有力提升了创新效能,力求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促进成果转化,加速技术迭代。


  中国石化还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质量提升的力度,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坚持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通过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预警等方式,在页岩气勘探开发、天然气水合物开采、氢能、可降解材料、医卫材料、碳捕集与利用等20余个重要技术领域加大知识产权布局力度,通过专利与技术秘密协同保护,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科技支撑能力,奋力打造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事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之大者”。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战略价值、战略作用,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劲动力。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易继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旨在于新时代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了六大任务,首要任务即“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正是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样态。


  在新时代,应如何推进知识产权治理的现代化?一是坚持知识产权治理观念现代化。我们通过政府推进、协同保护、利益平衡、开放共赢等方式,一方面尊重市场机制下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自我生长,另一方面发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使知识产权从“私权自治”逐步发展到“社会共治”。这种混合治理形态是以问题导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实践理性,具有包容性;又因贯彻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理念,能够不断回应技术发展和时代需求,具有开放性。这就是我国知识产权治理观念的现代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在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过程中,首要任务是建立起“知识产权体制”这一话语体系。党的领导体制和人大立法体制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公共服务3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能够不断地为知识产权发展注入活力。应进一步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专门的执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司法组织体系和审判机制,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事务体系。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能够有力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三是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以“科技推动、产业支撑、商贸融合”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为主线,让知识产权融入经济、社会、科技、文化、贸易、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发展。这种融入了知识产权要素的高质量发展,既是发展的现代化,让知识产权惠及民生和社会福利,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四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化。从服务范围来看,业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是基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多样化服务是知识产权发展的源头活水。从服务能力来看,应着力从标准服务、规范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等维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特别是要利用新技术开展新基建,为知识产权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高级顾问 马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调“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均有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建设的内容。今年10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这些重要讲话和政策文件精神无不体现着国家层面对以商事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商事调解作为市场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低,且灵活高效,相对于知识产权诉讼存在的周期长、成本高、举证难等问题,具有很大优势。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是“枫桥经验”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回应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许多争议解决机构在利用商事调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做了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比如,作为我国最早开展商事调解工作的调解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办理了大量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案件。2020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共受理商事调解案件3809件,其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货物贸易纠纷案件数量,占比达3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今年成立了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发布了国内首个面向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的商事调解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争议调解规则》。


  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工作方面,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协调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优势,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工作,使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开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新局面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东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继发布,这些重要精神和部署为北京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提供了工作指引和遵循。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公开发布当天,北京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作辅导报告。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强调要落实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首都知识产权系统已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对标对表,结合首都实际逐项落实。目前,《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北京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相关文件正在制定之中,不久将公开发布。


  近年来,北京市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成效显现,连续3年入选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指标标杆城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中关村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绿色通道、专利质押融资助力知识产权变“资本”、知识产权保险等举措,被纳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北京市专利侵权、确权联合口审机制和技术分析师制度两个案例入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经验做法”。此外,北京市以“两区”建设为引领,在扩大开放、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机制等探索。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落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任务部署,在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建设方面重点发力;落实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任务部署,在大力培育高质量知识产权方面重点发力;在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先行先试,高标准推进“两区”知识产权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两个转变”的历史方位,深刻论述了知识产权保护“五个关系”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六项重点”工作部署。一年来,我们立足“两个转变”,深刻领会“五个关系”,全力推进“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方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先后印发,立足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要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方面,推进专利法修订生效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持续完善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修订发布新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地理标志保护和外观设计专门立法相关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等。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方面,持续加强对恶意商标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治理;部署开展联合保护专项行动,加强行刑机制衔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等。在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推进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结合、三拓展、两对接”工作取得新进展,地方机构改革实现新突破等。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方面,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如期生效,有效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相关安排等。在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方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安全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布局建设22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紧抓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从审查授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多个环节不断完善保护体系,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文字由本报记者根据现场发言摘编,排序不分先后,图片由本报摄影部提供)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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