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首!网易云音乐被指侵权为哪般?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9/17 16:08:00

  网易云音乐被指侵权,涉及音乐作品共计1.08万首!9月4日,上海陌川音乐工作室(下称陌川音乐)发布声明称,网易云音乐在向用户提供陌川音乐拥有独家授权的相关音乐作品时,并未取得陌川音乐的授权。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网易云音乐平台涉嫌侵权其音乐作品共计1.08万余首,并通过多种形式获利。

  对此,网易云音乐方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网易与陌川音乐版权上源公司北京先锋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先锋创意公司)签署版权授权合同,网易云音乐是根据该合同的约定保留作品的,不存在所谓的侵权事实。

  上述版权纠纷孰是孰非目前尚无定论,不过也引发了业界对于上游音乐人与音乐平台之间关系的思考。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版权意识的整体提升,音乐平台更要重视版权保护,加强平台上音乐作品的权属审查,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从而防范侵权风险。

  三方各有说法

  据了解,网易云音乐上线于2013年4月,通过歌单、乐评、个性化推荐等创新功能帮助用户发现和分享音乐。陌川音乐是经上海仓城影视创意园区招商引资的一家专门从事音乐制作、数字版权等音乐领域多元化业务的企业。

  陌川音乐总经理勾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19年12月,他们发现网易云音乐大量使用了陌川音乐享有独家权利的歌曲,截止至2021年6月,已查询到涉嫌侵权歌曲多达1万首以上。因网易云音乐涉嫌侵权数量较大,且同时提供付费下载服务,所以他们在调查取证后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陌川音乐报案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立案。

  对此,网易云音乐否认侵权,称有合法来源,不存在侵权情况。

  对于网易云音乐的说法,陌川音乐并不认同。勾亮告诉记者,陌川音乐的权利确实来源于先锋创意公司,但先锋创意公司与网易的合同早已到期。同时,这1.08万首音乐作品中有两三千首音乐并不在先锋创意公司与网易云音乐此前签订的合同之内。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先锋创意公司,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慧荧告诉记者,该公司与网易云音乐在2018年1月31日就终止合作了。李慧荧同时表示,对于歌曲保留一事,在业界,大家认定是,在合作期间平台会员下载歌曲是可以的,无论是下载到自己电脑或手机或是留在平台里;但如果合作已到期,平台没有任何权利继续将版权方的作品留在平台上提供给他人试听和下载。只有在买断版权的情况下才能永久保留音乐作品。

  网易云音乐又对此回应,称“我方此前与先锋创意公司达成合约有权使用相关歌曲。协议约定,我方在授权到期后有权将授权内容保留在网易音乐业务中。目前,先锋创意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上海陌川有版权授权协议,但不能因此否定我方享有的权利”。

  化解侵权风险

  据了解,2015年以前,我国在线音乐市场侵权盗版情况多发。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最严版权令”,此后,音乐作品版权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在线音乐平台逐渐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市场逐步得到规范。

  在线音乐平台外部政策环境和内部竞合关系得的调整,显著提升了包括用户及上游版权方在内的整个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意识,音乐人主动维权发声的情况日渐增多。

  “版权是一组权利束,其构成比较复杂。这一方面有助于权利人的利益维护,使其能够更为广泛地控制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则给使用者造成了困难,导致出现授权机制复杂、交易成本上升的问题。随着版权授权链条不断拉伸,版权的权属也越来越难以查明,使用方‘不慎侵权’越来越容易发生。”刘文杰表示,如果涉及到海外版权,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实践中存在不去寻找权利人,或者因寻找权利人困难而擅自使用音乐的情况,以及使用者从第三方获得了授权,实际情况却是第三方并无权利对外授权从而导致侵权的情况。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受托管理海外音乐版权,也是为了减少实践中争议的发生,为权利人和使用人提供便利。

  那么,如何化解这类侵权风险?刘文杰表示,从减少争议、保护版权、促进作品利用角度出发,音乐平台需要认真进行权属审查,确保授权链条完整,授权内容明确,寻求有市场信誉的权利人或权利管理人进行合作,以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的法律风险。此外,还应当注意对用户分享内容的管理,采取措施,在合理范围内防止用户将有版权的音乐作品或者制品分享至平台。在这方面,一般来说,专业的音乐平台较之普通的内容分享平台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如今,音乐行业版权意识已得到很大提升。只有做好版权保护工作,才能维持市场的长期有序发展。对于音乐平台而言,合规合法发展,保护好音乐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更具创新活力的音乐创作环境;而对于用户来说,尊重和保护版权也有利于他们获得更丰富多样的正版音乐。(本报记者 侯 伟)


(编辑:晏如 实习编辑:田伊慧)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