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侵犯变形金刚玩具著作权案告破,涉案销售金额上亿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8/3 9:50:00

  记者从7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上海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全国首例侵犯变形金刚玩具品牌著作权案,捣毁一个从拆解制图、等比放大到仿制生产、包装售卖的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仿制产品及零部件近30种共3万余件,涉案销售金额上亿元。


  网售品牌玩具,涉嫌侵犯版权


  2019年4月,孩之宝商贸(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孩之宝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报案称,有人仿制其公司生产的变形金刚模型玩具,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大肆销售获利,严重影响孩之宝公司的产品销售,其行为涉嫌侵权。


  经初步了解,被举报的是一家名为“威将”的模型制作公司,主销产品是各类模型玩具,在各大网络电商平台均设有专卖店。经过将该公司在售的几款变形玩具与孩之宝公司的同款变形金刚玩具对比后,警方发现孩之宝公司产品上标注的是“变形金刚”,并根据不同电影作品划分系列并命名,而威将公司产品包装上统一标注的是“变形模型玩具”。打开包装取出玩具,两家公司的产品从外观看仅仅在体积大小上有所区别,其他的结构和零部件目视都极其相似。


  警方遂将威将公司的产品和孩之宝公司的变形金刚玩具一起送至权威机构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多款产品整体外观构成实质相似。虽然在局部细节方面有较小改动,但未脱离原作品的基本表达。这表明,威将公司存在主观故意仿制孩之宝公司的变形金刚玩具谋利的行为,该行为确已涉嫌侵犯孩之宝公司的著作权。据此,虹口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


  查明团伙结构,警方一网打尽


  针对威将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情况,专案组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威将公司位于广东汕头的公司和工厂。在这座占地约8300平方米的厂房内,每天有130余名工人参与制作,8条生产线同时运作,日均出货量在1500件左右,通过物流发往全国各地。


  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该公司主要由老板李某、厂长张某和设计师曲某等人负责管理,而仿制的图纸主要由另一家位于上海的设计公司负责人安某提供。在变形金刚爱好者圈里,安某颇有名气。然而,安某却凭借着自己对这个领域的熟悉,开始帮助威将公司仿制变形金刚玩具。


  在掌握了该公司的主要人员结构后,2020年6月上旬,虹口警方分别在广东和上海同时开展抓捕行动,成功将涉嫌侵权的李某、张某、安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工厂内当场查获各类侵权玩具模型及零部件3万余件。


  到案后,据安某交代,他利用自己在变形金刚玩具圈内的影响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孩之宝公司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产品,其中不乏一些限量或绝版的款式。然后安某通过逐一拆解玩具零件进行逆向研发,并绘制每个零件的3D图纸,随后贩售给威将公司。李某在得到图纸后,根据图纸将每个零件按相同比例放大后开模注塑,上线拼装,最终完成一款与正版孩之宝变形金刚玩具外观构形基本相似,但体积更大的产品。该款产品的定价与被仿制的正版价格持平,而安某则根据该款产品销售额的10%获得提成。威将公司生产的仿制品虽然较孩之宝的原版产品体积更大,但手感却相差很多,例如关节扭转的角度、扭动的紧实感和顺畅感等,并且仿制品在变形时经常会发生零件脱落的情况。


  安某、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心知肚明,但低成本的抄袭所带来的高额利润最终驱使他们铤而走险。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侦破后,权利方孩之宝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发来感谢信,感谢警方积极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大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创作


  动漫美术作品、积木拼装类玩具及相应周边产品在国内广受欢迎,例如乐高、日本万代、任天堂等品牌产品,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各类游戏及漫画类美术形象极易成为盗版侵权犯罪的目标。在办案实践中警方发现,一些犯罪分子甚至通过注册自有商标来掩盖侵权盗版之实,以此规避警方打击。在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销售策略上,犯罪分子也特别加以区分:针对境内客户,他们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发布广告,并在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针对境外客户,他们则专门建立屏蔽中国地区的售假网站,反侵正品权利人的本国市场,给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极大损害。


  对此,上海警方表示,警方将依托智慧公安赋能,紧盯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特点趋势,加大网络巡查力度,不断提升犯罪感知敏锐度,以更强大的专业力量、更智能的分析研判、更有力的行刑衔接、更广泛的警企协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激励保护创新创作活力,努力做到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国最好、打击侵权行为全国最有力,助力打造尊重知识价值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龙文懋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首先,该案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体现。孩之宝公司是一家跨国游戏公司,也是世界第二大玩具生产商。孩之宝公司成立于1923年,1968年正式更名为Hasbro,1983年推出玩具小马宝莉,1984年收购了日本TAKARA公司(今TAKARA TOMY)的可变成机器人的原模合金汽车和飞机,并起名为变形金刚。日本、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缔约国国民或者组织产生的作品在其他缔约国自动取得著作权,因而变形金刚在美国、中国都应受到著作权保护。其次,该案显示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近年来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更重要的是,该案体现了中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诚意与能力。大量事实表明,中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把其当成改善外资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并且取得了非常明显的实效。当前中美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决心不会改变。(本报记者 侯伟)



  (编辑:梁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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