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第六期“知行天下讲堂”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3/28 10:30:00

  3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第六期“知行天下讲堂”成功举办,此次讲堂主题为“从‘图解电影’案看合理使用问题的裁判思路”,主讲人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结合具体案件,向大家分享了司法实务中合理使用问题的裁判思路。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书记兼副所长刘瑛教授担任此次讲堂主持人,她介绍,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更期望在短时间内获取各类重点信息。面对长达数十集的热播剧,各类解说、图解电影、电视剧的平台应运而生。但“浓缩式”视频解说或图片解说行为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2019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图解电影”侵权案,是全国首例判定“图解电影”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

 

  据悉,上述纠纷源于一部使用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第一集截图制作的图文集。优酷公司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称,蜀黍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图解电影”平台上提供涉案电视剧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第一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侵犯了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优酷公司将蜀黍公司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其提供图片集的行为对涉案电视剧起到了实质性替代作用,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由于替代效应的发生,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相应市场份额将被对图片集的访问行为所占据。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19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蜀黍公司侵权成立,须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针对该案审理过程,颜君向大家分享了法院从使用目的、使用手段和使用效果3个维度评价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裁判思路。她介绍,在认定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方面,目前业界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参考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标准,即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做出、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以及没有无理由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对著作权进行例外的限制。二是参考美国版权法规定的“四要素”标准,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或者是为了非营利教育目的;有版权作品的性质;同整个有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实质性;这种使用对有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

 

  颜君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从使用目的、使用手段和使用效果3个维度进行裁判。在使用目的方面,法院一般会参考我国著作权法列举的12项合理使用情形等;在使用手段方面,法院一般会考虑引用比例、引用是否存在必要性、引用部分与二次创作作品的融合度等;在使用效果方面,法院会考量涉案作品是否对原作品起到了替代性效果、是否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等因素。

 

  在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李伟民表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对法官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颜君法官不仅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涉及该案审理的著作权法条文、“三步检验法”和“四要素标准”,还分享了该案判决结果有可能对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此次分享既有理论,又有实务,让大家受益匪浅。

 

  据悉,“知行天下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此外,该讲堂还是京法巡回讲堂活动之一。第七期“知行天下讲堂”将于4月24日举办,主讲人为苏宁易购集团知识产权总监、专利总监郭晨辉,演讲主题为“集团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实践与问题”。(记者 冯飞)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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