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壁纸,传音控股科创板上市前夕遭华为起诉索赔2000万元!案件细节来了……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10/9 8:29:00

  一周前,一则科创板上市前夕,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传音控股)被华为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并索赔2000万元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然而,该涉诉事项并未影响传音控股在科创板上市的进程。9月30日,传音控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036。

 

  10月8日,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被称为非洲手机之王的传音控股发布公告,披露了与华为之间的这起因壁纸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的细节。

 

  记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看到了这则编号为2019-001的名为《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详见文末后附公告原文)。

 

  公告显示,传音控股于9月2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即10月8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传音控股在该公告中表示,目前该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华为主张侵权赔偿为2000万元。公告披露,华为称其是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华为诉称传音控股将其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传音控股开发的HiOS4.1和HiOS5.0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公告披露,在该起诉讼中,华为提出了以下4项诉讼请求:

 

  一是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

 

  二是判令六被告赔偿华为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2000万元。

 

  三是判令六被告就其侵权事实在其官方网站向华为公开致歉。

 

  四是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关于该诉讼对传音控股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方面,传音控股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传音控股生产、销售的搭载HiOS4.1和HiOS5.0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 Tecno Camon 11(CF7)、Tecno Camon 11 Pro(CF8)、Tecno Pop 2S(RA8)、Tecno Camon i2(ID5a)、Tecno Camon i2x(ID5b)、Tecno Camon iAir2+(ID3k)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传音控股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传音控股还表示,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200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传音控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1889%,占传音控股2019年1-6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1904%。若经法院判决认定传音控股构成侵权,传音控股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传音控股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传音控股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传音控股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传音控股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传音控股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传音控股旗下拥有新兴市场知名手机品牌TECNO、itel及Infinix,还包括数码配件品牌Oraimo、家用电器品牌Syinix以及售后服务品牌Carlcare,因针对非洲用户需求优化产品而被誉为非洲手机之王。据此前其他媒体的报道,9月30日早间,针对华为起诉传音控股,传音控股遭索赔2000万元一事,传音控股董事长竺兆江表示:我相信法律会有公正回复。

 

  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吕可珂)

 

  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编辑:高云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