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法院发出全国首个恶意投诉诉前禁令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9/24 12:37:00

  伪造著作权证明投诉竞争对手、抢注商标投诉官方旗舰店、建立虚假官网投诉商家图片侵权……这是“知识产权流氓”在作恶。最近,淘宝卖家徐某就碰上了这种李鬼投诉李逵式的闹剧。在阿里巴巴集团支持下,徐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裁定三投诉人立即停止投诉行为。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称余杭法院)对这起因恶意投诉引发的纠纷作出全国首个禁止恶意权利人投诉的诉前禁令,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徐某是山东人,在淘宝上经营着一家7年老店,主要销售阿胶糕的包装盒。从2017年开始,他的店铺陆续接到来自田某、刘某和一家文化公司的投诉,称其店铺的礼品盒上的标签设计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投诉针对的都是他店里的爆款商品。


  接到徐某求助后,阿里巴巴平台治理人员发现三名投诉人存在关联性,且与徐某的店铺存在竞争关系,他们所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公开发表记录和授权证明等材料大多是经过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经过跟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恶意投诉团伙。


徐某店铺中的阿胶糕包装礼盒遭到疑似竞争对手的恶意投诉。


  在阿里巴巴法务建议下,徐某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的申请。9月16日,余杭法院作出裁定,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徐某淘宝店内商品发起的侵权投诉行为,保全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止。


  目前,徐某已向余杭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三被告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在论证诉前禁令的理由时,余杭法院认为“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徐某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秋冬是阿胶糕的销售旺季,对阿胶糕包装盒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一旦热销商品因恶意投诉遭下架,会对店铺销量产生直接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分析认为,我国电子商务法尽管已经针对恶意投诉人建立了责任机制,但是其落实和发生实效,还需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确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裁判规则。 “该案的诉前禁令裁定,即为一个十分重要而值得肯定的尝试。” 刘晓春表示。


  “阿里巴巴联合各方持续努力下,2018年被恶意投诉的商品量下降了59%,被恶意投诉的商家减少了44%。”阿里巴巴知识产权运营总监汤缘告诉记者,恶意投诉一直是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方面的顽疾。“余杭法院作出的首个禁令很好地填补了司法政策层面的空白,及时为商家和平台止损。”


  “我们希望这种针对恶意权利的司法救济形式能够更简洁更迅速,给商家更多的经营安全感。”阿里巴巴法务也给商家支招,遇到恶意投诉第一时间向平台反馈情况并积极响应申诉流程,同时也要注意保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向恶意行为宣战。”(祝文明)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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