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发布知识产权新政,最高奖励2000万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8/22 17:11:00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加快知识产权发展暨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高精尖”项目、优秀科技创新企业、服务机构等符合要求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奖励、支持与补助。


  据了解,此次奖励与补助具有惠及范围广、资金支持力度大的特点,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等领域。具体包括“高精尖”项目落地扶持、专利资助、代理机构奖励、专利配套奖励、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补助、优质学位服务、招商中介扶持等9个方面。


  其中,在“高精尖”项目落地扶持方面,对属于世界1000强、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科技产业项目,以及列入广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重点引进的高精尖技术项目,和“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尖端人才投资建设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重大产业项目,经认定可享受最高3000平方米场地租金扶持;同时,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度,连续三年分别可给认定额最高100%、80%、60%的资金扶持,最高奖励达2000万元。


  在专利资助上,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权人或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人进行资助,其中对国外发明、PCT专利给予8000元/件的资助,对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给予4450元/件的资助,对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的资助,国内发明含港澳台发明。


  在代理机构奖励方面,将对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150件、2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优秀代理机构”的称号,并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对年度代理区内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在专利配套奖励方面,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的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和1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的配套奖励。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仅配套最高级别的奖项。


  在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利用专利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5%,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在知识产权贯标方面,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


  《办法》将于2019年9月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加快越秀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通讯员 曾莹)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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