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知识产权专家畅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3/4 17:28:00

  2019年2月18日,备受瞩目和期待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终于公布。《纲要》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意义、发展定位、目标愿景、主要任务、推进策略等进行了规划。关于知识产权事业,《纲要》明确,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纲要》的印发,在知识产权业界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他们怎么看?


  南沙区(自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志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双轨制”,因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途径,其中,司法保护应当成为主导,通过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导向功能,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共同营造与国际接轨的保护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我国所处的地位,从一定程度上说,是规则与理念之争,因此,我们应当尽力去创设让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规则和理念,这样才能使我国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争端中取得主动,最大程度维护国家的利益。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邓丹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全国三家互联网法院之一,将积极依托地域优势,立足大湾区,放眼世界,在充分发挥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主导作用方面,与香港、澳门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广泛的合作,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高地,利用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在线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有效应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兴技术对著作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促进以数字内容、虚拟娱乐、新媒体等为主题的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充分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利,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贡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智慧。


  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常廷彬: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必须面对三种不同法域的法律差异,对三地法律资源进行整合协调。而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安排。《纲要》指出,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这意味着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可能进一步拓展,除了通过合伙联营律所这一途径外,港澳律师也可能以某种方式在特定的范围内在珠三角九市进行执业,然而,这种执业的资质、执业的方式、执业的范围等有待进一步研究。香港在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纲要》指出,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不仅能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开展经贸活动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也必将有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洁: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多为企业,特别是有着创新创业精神以及具备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类企业或者金融类企业。这些企业有着强烈的“走出去”“引进来”的诉求。但是由于各个地区之间法律和政策环境的隔阂,造成了他们发展的障碍,所以专业机构的合作和共建显得尤为必要。现在在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经济建设的背景下,越来越的的企业急迫的需要粤港澳三地律师的配合以及合作。包括设立公司、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并购融资等多维度多层次的需求,这些需求非常紧迫,并非可有可无。因此,粤港澳共建专业服务机构已经不是一个想法,很多地区,例如深圳的前海已经在践行,时机已经成熟。但是政府和政策似乎还有很多要素尚未能满足这个要求,例如外汇的管理。


  佳都科技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少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发展需要新技术的突破,这对许多科技企业而言是一个好机会。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广泛的产业结构,除了拥有大量高新技术产业之外,还存在许多不同的传统制造业,这为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与传统工业结合奠定了基础。在2017年成立香港分公司的基础上,佳都科技与多家海外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2019年,佳都科技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战略的落地,加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研发与落地应用,重点聚焦智慧城市、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交通几个领域。此外,佳都科技在依托湾区优势,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同时,将注重知识产权的先行布局和合理运用,为企业的研发和市场扫除技术壁垒、有效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江秀珍


  (编辑:晏如)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