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标行政执法 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1/31 9:54:00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大对商标假冒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2018年,全国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近日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相关数据,引发了中外企业和商标权人的高度关注。


  一直以来,我国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在具体执法案件办理中,采用统一标准、统一程序,我国各地市场监管和工商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大对商标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查办力度,一批涉及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的商标执法典型案件涌现出来,不少地方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人的罚款金额创下该部门历年来的最高;有的部门还查处了一批跨及全国多个地区、涉及线上线下且法律问题错综复杂的商标侵权行为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总量的持续增长,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让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和商标权人对我国商标监管执法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将行政途径作为处理纠纷的优先选择。


  不断提高罚款金额


  多年来,业界一直呼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违法打击力度的同时,也着力解决“赔偿低”问题,提升侵权违法成本。在实践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在商标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大了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对一些涉外品牌的侵权案件的罚款金额创下有关部门近年来的新高,有力保护了涉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下称丰台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经营销售的运动鞋上所使用的标识与株式会社爱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丰台分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6687双,并处罚金5587万元。据悉,该案是北京市工商部门近20年来罚款金额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闵行监管局)2016年11月对一起商标侵权行为的罚款,创下了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罚款金额最大的一起商标违法案件。在该案中,“伯尔梅特 BERMAD”商标权利人以色列伯尔梅特股份公司向闵行监管局投诉举报称,上海伯尔梅特控制阀门有限公司涉嫌制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的阀门产品。经查,当事人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消防阀与减压阀,并通过刷漆改色的方式将阀体刷为其他颜色。此外,当事人还把采购阀门产品中的垫片取出换成自行采购的垫片。闵行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17台,罚款561万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对此,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杨安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过去的几年,不少国外品牌和商标权人认为,我国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大,相关处罚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对商标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罚款金额,这充分体现有关部门加大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既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我国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


  着力查处线上侵权


  如今,人们已经越来越习惯进行网络购物,然而有不法分子钻起了网络侵权行为查处难、取证难的法律空子,在网络上销售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此,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发文、周密部署、跨部门和跨区联动等方式,加大对网上销售假冒高知名度商标,尤其是对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并对涉外商标人的投诉重点处理。


  2017年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下称富阳稽查大队)在某物流园内检查时,发现微信号为“潮品舍”的发货架子上有近千只飞利浦剃须刀。经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现场辨认,该产品属假冒商品。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后,在“潮品舍”的公众号上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据此,富阳稽查大队没收涉案产品并对当事人处以7.38万余元的罚款。对此,富阳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用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通过红包交易,肆意销售各种侵权假冒商品。该案给微信用户敲响了警钟,微信虽是一款即时通讯工具,但不是法外之地,通过微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6年10月,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厦门市场监管局)接到厦门海关缉私局的线索后,在被举报地点发现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海蓝之谜”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货值高达 300万余元。经相关品牌权利人辨认,涉案化妆品均为假冒商品。经查,当事人利用网店将产品售往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地。据厦门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调查取证涉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多部门。在综合执法的大环境下,执法人员获得商标侵权线索后,积极发挥“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用,与厦门公安机关对接,成立共同侦办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案件移送南京公安机关后,执法人员针对异地“两法衔接”中案件的通报机制、移送证据标准和移送程序等方面与公安机关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在情报共享、程序衔接、物品交接、信息反馈等方面及时进行沟通交流。该案的查办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办案提供了有益经验。


  “在过去的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力度,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模、效率和结构,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对行政执法的信心不断增强。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机构改革的新定位新要求,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大推进侵权执法办案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姜 旭)

 

 

(编辑:李星仪 实习编辑: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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