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灵活运用诉中委托调解机制显成效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1/14 15:33:00

  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诉中委托调解的制度效能,探索法官与调解员协同调解机制,一周内成功调解一、二审案件18起,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在其中两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案件承办法官凌宗亮得知上诉人外籍法定代表人将从意大利来中国参加正式开庭的消息后,决定抓住法定代表人具有调解决定权的有利时机,在开庭前一天,专门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诉中调解。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并经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委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前,合议庭就案件中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各方的诉讼预期以及事实理由等情况与调解员进行详细阐明和沟通,确保调解过程建立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也可以使调解员有的放矢,快速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围绕各方的利益诉求开展针对性调解。


  第一轮调解当天,凌宗亮法官和调解员持续与当事人沟通,直至晚上九点终于促使当事人达成框架性协议,但就具体细节仍然存在争议。


  第二天庭审结束后,法官与调解员密切配合,立即又组织第二轮调解。其中调解员引导各方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逐步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方案,承办法官则负责释明法律问题,打消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后续执行等方面的顾虑。


  在调解过程中,凌宗亮与调解员直接运用英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节省了时间成本,提升了调解的效率。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法官的配合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各方面诉求,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第二轮调解持续到晚上7点,案件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上诉人外方当事人当天赶回意大利。


  据悉,自2018年3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面开展诉中委托调解以来,积极探索法官与调解员“协调配合共同调解”的诉调协作机制。截至2018年底,共计委托调解304件,调解成功123件,调解成功率40.46%。本次18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进一步实践和积累了诉中委托调解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报记者冯飞  通讯员陈颖颖)

 

 

(编辑:李星仪 实习编辑: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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