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频发,家电行业需狠下专利功夫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5/22 10:08:00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格力公司起诉奥克斯公司的3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奥克斯公司侵犯了格力公司的3件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4600万元。其中,空调机室内机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的赔偿金高达4000万元。与此同时,法院还判令奥克斯公司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该案判赔额之高,惩处之严厉,刷新了家电行业的记录。

 

  事实上,近年来,家电行业专利侵权纠纷不断。此前格力公司、美的公司、奥克斯公司之间都曾爆发专利侵权诉讼,索赔额均超过百万元,甚至高达数千万元;去年年底,海信公司在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同时对夏普公司提起有关LED电视和背光控制电路的发明专利权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夏普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该案件一度引起热议,更是牵出海信公司、夏普公司两家家电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跨国品牌授权合作纠纷以及夏普公司在美国对海信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小家电领域同样存在高索赔额的专利侵权纠纷。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珠海金稻电器、北京丽康富雅商贸公司侵犯松下电器株式会社的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作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320万元的判决。2016年,在荣事达公司与图们惠人电子公司之间的3起针对榨汁机发明专利的侵权纠纷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定荣事达公司构成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55万元,并支付图们惠人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笔者认为,传统家电行业频发高额索赔专利侵权诉讼,一方面反映出家电行业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家电行业的竞争正在由渠道竞争转向创新竞争。在渠道竞争中,各家企业重视的是销售,强调销售网络的分布和营销系统的辐射力,因此特别重视销售团队的建设。转入创新竞争后,企业重视的是产品的创新,强调产品差异化、服务对象细分化,以及产品品质的提升,因此更加重视获取和保护专利权,重视提高自身研发能力。

 

  由渠道竞争转向创新竞争是家电行业向高附加值转变的一个标志,也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B2C)、企业与企业之间(B2B)等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不断优化,提高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的司法政策也凸显了专利的实际价值。对家电企业来说,其必须适应这个变化,重视创新和专利布局,同时避免自己的产品落入竞争者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从渠道竞争转向创新竞争,必然带来新的市场格局的变化,也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与家用电器的结合,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家居平台的推广指日可待,这些都要求传统家电行业必须重视创新。

 

  从企业生存和发展角度分析,随着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显著,越来越多的家电企业在商业竞争中会考虑针对竞争者的核心知识产权提起诉讼。在某些场合下,专利诉讼已成为商业竞争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成为商业谈判的一种延续,双方一边谈判一边诉讼,可能以停止侵权和高额赔偿的判决来划分市场格局;也可能未必等到判决,就通过专利交叉许可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结果。

 

  鉴于专利侵权诉讼对传统家电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家电企业必须做到下面几点:第一,要确保自身知识产权的稳定性,提高核心专利的质量,培育真正的杀手锏,以免在专利诉讼中,所持有的专利被对方无效;第二,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配合企业市场竞争,要意识到知识产权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与企业所处的行业、该行业的发展阶段、竞争态势密切联系,因而要把知识产权事务纳入企业整体经营战略中进行谋划。(何隽)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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