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侵权案落下帷幕,徐峥与光线传媒被判赔500万

文章来源: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18/4/13 13:02:00

  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囧途”系电影知识产权纠纷案日前落下帷幕,光线传媒、徐峥等人的上诉被驳回,法院裁定光线传媒发行制作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对《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构成不正当竞争。光线传媒、徐峥等须共同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


  影视圈系列作品制作频现版权纠纷,有人被指“过河忘了摆渡人”,有人被说见不得“后来者居上”。行业律师建言,做项目前,应提前把版权、商标等权利切割清楚。不要等到项目成爆款了,打破脑袋去分利。


  2012年12月12日,《泰囧》上映,观影热度居高不下,票房火爆突破10亿。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高达12.68亿元,在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场传言,公司获利 43%,即5.45亿元。


  泰囧票房窜高的同时,光线传媒此前一直不到2块钱的股价也水涨船高,数据显示, 2012年12月公司股价区间涨幅超80%,市值屡创新高。各大券商纷纷发布研报,给予 “买入”、“强烈推荐”等评级。


  2012年,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76.47%。毫无意外,《泰囧》是其当年亮眼业绩的最大功臣。


  凭借《泰囧》的成功,光线传媒可谓名声大噪,名利双收。电影上映约3个月时间,在2013年3月,“囧途”系电影鼻祖《人在囧途》出品方武汉华旗站出来发声了。那时的光线传媒或还沉浸在《泰囧》带来的喜悦之中。


  武汉华旗认为光线传媒、徐峥的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共计4名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明示、暗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升级版,将后者的成功转移到《泰囧》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发起诉讼。


  2014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光线传媒等存不正当竞争行为。光线传媒、徐峥等须共同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而武汉华旗此前1亿元经济损失的索赔诉求被驳回。因不服此判决,光线传媒等几名被告提起上诉。4月9日晚间,光线传媒公布二审结果,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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