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寻知识产权宣传海报制作单位的说明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3/19 11:00:00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拟设计制作宣传海报一套,用于宣传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宣传,以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普及。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征寻该系列海报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海报设计、印刷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三年以上海报设计工作经验,并能提供近期设计的1~2部/幅较为优秀或获奖的海报;


  5、专业印刷厂家能够承办印刷业务,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印刷品制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内容


  对我中心提供的海报进行设计、编辑及优化。使系列海报整体色调搭配和谐,视觉识别性强,具有新颖性、独特性、时代感和文化寓意。


  2、印刷技术


  采用一套4张,对开四色彩印,128g进口无光铜版纸,印刷6000套。


  3、制作周期


  拟于2018年3月中旬订合作协议,3月25日前完成设计并审定, 4月2日前完成印制工作, 4月7日前派送至各地方局、部委。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海报设计、印制的策划文案。


  3、海报印制的主创人员构成(即中标后的实际制作班底,中标公司原则上不得更换主创人员)。


  4、应征寻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主要包括项目分类、项目名称、单价、总价等明细。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征寻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征寻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3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3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 郭 薇  李文慧


  电话:010-82803888-6031 \ 6068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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