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整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7〕919号
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验收工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的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管理项目初次验收不合格,我局对该项目提出了整改要求。
按照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相关工作报告。2017年11月初,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再次验收。经验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管理项目进行较为全面的整改,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司 李 聪 朱晓东
电 话:010—62083211 62086707
传 真:010—62083171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李星仪)
(原文链接:http://www.sipo.gov.cn/tz/201712/t20171226_1324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