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七条措施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17/8/17 10:35:00

  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省良种覆盖率98%以上,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场)150个以上、省级以上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场)2000个以上,全省认证登记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累计400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100个以上,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

 

  加快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推广

 

  ——重点提出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工程,支持建设一批优质特色良种扩繁基地,着力提升良种覆盖率、优质专用率。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的标准接轨。

 

  ——加快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辐射带动主要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严格品牌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和保护,严格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

 

  ——推动品牌农产品二维码标识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

 

  加快发展“三品一标”

 

  ——进一步健全“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

 

  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农业品牌

 

  ——培育一批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省内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年评选认定10个“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培育一批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品质优异、创新驱动强劲、消费者广泛认可、市场前景广阔、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品牌,每年评选认定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

 

  ——实施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行动计划,打造一批产品质量好、出口数量大、经济效益高的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

 

  ——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产品系列开发、产业链条完整、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综合实力行业领先、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

 

  大力支持品牌宣传营销

 

  ——围绕“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开展农业品牌系列宣传,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各类国家级展销会,深入开展“闽茶海丝行”活动,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

 

  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品牌农业工作机制。2017-2020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品牌农业发展。(记者 周琳)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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