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图片“富矿”需过版权关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8/9 10:51:00

  编者按:图片蕴藏巨大市场,但网络图片侵权严重,专家认为与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相比,图片版权保护无论从司法、行政执法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还没引起高度重视。业内人士期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加大版权保护,促使图片正版经营早日迎来大发展。


  

  “一图胜万言”。在今天的读图时代,谁都可能拿起手机拍张照片,打开微信公众号转发图片,但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背后还潜藏着一个巨大的市场。近日,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中国版权协会举办的研讨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国微信公众自媒体有1700多万,其中76%属于非个人的商业使用。如果这些机构自媒体中的10%能使用正版图片,每年支付2000元,微信公众号的图片市场就有2亿元。”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上市的图片库公司,视觉中国2016年的财报显示营业收入为7亿多元。


  图片库中的图片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摄影作品,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不管是摄影家还是草根作者拍摄的照片,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今年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中显示,去年全国版权产业整体产值突破5600亿元,网络图片的市值在影视、文学、游戏市场面前被忽略不计,但在侵权盗版方面,网络图片侵权案件排名第二,占到了24%。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会长王自强表示,这两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图片市场的尴尬:图片是有价值的,但它的价值没有转化成生产力,“被盗版吃掉了”。


  图片保护恰逢其时


  成立17年的视觉中国是国内最大的图片库,但柴继军坦言,这是一个“慢公司”,图片市场无疑也是一个“慢市场”。在当天针对图片版权的研讨会上,不少政府部门、协会代表都直言,这是第一次参加专门针对图片版权保护的研讨。高品图像CEO刘全江表示,因为版权环境的原因,做图片市场一直很辛苦,此前从来没有维权过,现在是时候为版权发声了。


  近来市场的变化让行业普遍认为版权保护的时机已到。柴继军介绍,2017年,视觉中国和百度、腾讯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互联网平台主动保护图片版权,这是图片库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从最开始的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客户,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用户,再到今天新兴的自媒体用户,这个市场随着内容视觉化、网络平台化和自媒体的发展正不断扩大,行业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版权保护同步跟上。柴继军根据普华永道的报告预测,国内图片库市场的合理空间应该是120亿元至130亿元。但目前国内市场,除了视觉中国每年数亿元的营收,其余则是千万级、百万级梯队,市场规模在10亿元左右。


  与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相比,图片版权保护无论从司法、行政执法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还没引起高度重视。王自强认为,摄影作品的主体和客体数量众多,网络环境下传播方式和消费方式众多,都足以说明图片在版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地位,需要下大功夫进行研究。


  司法行政加强保护


  随着图片的广泛使用,关于图片侵权尤其是网络图片侵权的案件也在成倍增加。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介绍,从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图片(包括摄影作品和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件来看,从2015年的1000多件,到2016年的2000多件,今年截至7月份已经有2800多件,预计到年底会在去年基础上再翻倍。其中90%以上是涉及互联网的案件。业内人士分析,这既说明随着图片使用越来越广泛,侵权依然普遍,也反映出如今人们的维权意识比以前更强,司法保护图片版权也在加强。杨德嘉介绍,从摄影作品的诉讼来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都是个人,以前由个人为自己照片维权的情况很少,但是现在由机构集中代理个人权利人进行的商业化维权非常普遍。而从赔偿额看,法院都会根据作品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价格来确定,从2015年以来,图片侵权判赔额最低每幅500元,最高每幅8000元,避免了一刀切。


  网络侵权严重并非独有,网络视频、音乐和文学等领域经过多轮整治,版权秩序逐渐向好。为此,会上图片企业代表也在呼吁: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行动”应将图片版权纳入重点范畴,进行主动监管,并公布黑白名单。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所有侵权行为而开展,虽然每年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相应的重点工作,但不在重点工作之列的作品权利人也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侵权投诉,获得同等保护。国家版权局也会积极听取行业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对图片版权的行政保护。


  企业协会多措并举


  为了加大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对于网络图片的侵权,视觉中国早已通过版权监测技术,开展了大量维权工作。各大互联网平台建立了原创保护机制,将原创图片纳入保护范围。柴继军认为,摄影师拍摄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传播,而不是维权。目前,作为权利人的图片企业一方面要完善版权制度,建立技术支持体系,切实维护作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形成合力,与作为使用方的互联网公司平台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建立长效的奖惩机制,为图片的传播营造良好环境。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则希望能积极发挥权利人组织的作用,让使用者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同时协会也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积极推动完善立法,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


  用户付费意识不强、维权成本高,执法力度不强,这是网络视频、音乐和文学由乱而治过程中都遇到过的问题,也是图片行业眼下遭遇的尴尬。业内人士期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加大版权保护,促使图片正版经营早日迎来大发展。(本报记者 刘仁)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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