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积极实施抢救保护“双百工程”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 2017/7/21 10:35:00

    60岁的葛彩荣有一双巧手,她能用白桦树皮做出精致的工艺品,是内蒙古自治区“三少”民族的一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在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普遍存在。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赵增春表示,内蒙古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两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9个,自治区级项目499个,盟市级项目1435个,旗县级项目2958个。而在非遗保护项目中,“鲁日格勒”舞是达斡尔族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民间舞蹈。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莫力达斡尔族自治旗(简称莫旗)采访“鲁日格勒”传承人敖登挂时得知,出生于1933年5月24日的敖登挂为了抢救达斡尔族民间舞蹈“鲁日格勒”,尽力挖掘、整理、编排、组织表演,并对传统“鲁日格勒”进行了去粗取精、推陈出新的改革,“鲁日格勒”已成为达斡尔舞蹈的重要代表形式。

 

  哈森是另一个非遗保护项目达斡尔族传统曲棍球的传承人,早在1974年他就开始从事曲棍球运动。

 

  据介绍,1976年,莫旗组建了我国第一支男子曲棍球队;1978年,在全国开始有了正式比赛。

 

  哈森告诉记者,达斡尔传统曲棍球的传承特点是群体传承,是以村屯为单位的群众性自发形成的体育活动,代代相传至今。他从小就受爷爷、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一步步喜爱和从事了这项运动。

 

  莫旗文化馆宋馆长告诉记者,达斡尔族拥有自己的语言,族人能歌善舞,不仅“乌春”“鲁日格勒”“木库莲”等较为闻名,在刺绣、剪纸、雕刻、绘画等方面也较为擅长。同时,达斡尔族在服饰、饮食、居住、礼仪等方面也都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构成了达斡尔族的文化底蕴,也承载着达斡尔族文化的渊源。

 

  记者采访得知,莫旗是全国唯一的达斡尔族自治旗,形成了独特而优秀的达斡尔族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正面临逐步削弱甚至失传的危机,莫旗在挖掘、抢救和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在全旗开展地毯式的普查,编辑出版了11集《达斡尔资料集》,共挖掘出20项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了《莫旗鉴·非遗普查汇编》。目前,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分别是《达斡尔传统曲棍球竞技》《达斡尔鲁日格勒舞》《达斡尔民族·扎恩达勒》《达斡尔乌春(乌钦)》。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共有18项,除国家级4项外,另有《达斡尔车制作技艺》《哈尼卡》《达斡尔猎刀制作技艺》等。

 

  莫旗现有自治区级传承人28名,呼伦贝尔市级传承人33名,旗级传承人88名,并为其颁发证书和发放补助金。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苏格拉告诉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双百工程”是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的专项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两阶段(5年为一阶段,共10年)实行。第一阶段自2013年开始实施,主要以录音、录像、照相、登记、记载等方式,对极度濒危并急需抢救的10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100位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记载,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抢救方法是:首先,对盟市、旗县无能力抢救的非遗项目以及抢救不及时、资料不完整、传承链条即将断裂极有可能出现人亡艺绝的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其次,根据某些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与当地保护部门和主管单位联合抢救的办法进行有效保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目前非遗保护中心积极拓展思路,修订“口述史采访提纲和项目技艺过程记录标准”,累计进行了87个项目和220名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保护工作。

 

  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方针,健全非遗名录体系,逐步落实各项保护机制和具体措施,启动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展以“双百保护”工程、“千校万户”计划等工作,效果明显,得以保护的优秀民族文化极大丰富了百姓生活。

 

  今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生效实施,将为自治区非遗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护。(记者 颜爱勇)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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