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7/19 17:52:00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障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规范产权案件司法行为。


  在国有产权保护方面,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依法惩治侵犯国有企业财产的犯罪。参与治理公共资源、自然资源交易和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依法惩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犯罪。依法惩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以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依照法律规定,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方面,依法惩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保管、使用、处置等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涉及的犯罪。依法惩治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征收征用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


  在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方面,突出打击侵犯非公企业产权的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等职权侵犯非公企业产权的职务犯罪。


  《意见》要求,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西部创新中心”建设,依法惩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重点保护重庆自贸试验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各类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知识产权。


  同日,重庆市检察院还下发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崔 芳)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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