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公司诉台海公司专利侵权索赔1亿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发布时间: 2017/6/22 16:12:00

  近日,一起涉及第三代核电站项目主管道生产技术的专利侵权诉讼,引发众人关注。据悉,该案或为中国首例核电项目相关专利侵权案件,且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


  因认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台海公司)侵犯了其拥有的“反应堆主管道热段弯管及其制造方法”“组合成型模具”以及“反应堆主管道热段弯管的管坯”3件专利的专利权,2017年4月25日,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二重公司)将台海公司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台海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以及赔偿二重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


  据了解,二重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重型机械制造企业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之一,从2005年开始开展了第三代核电主管道的研制,于2010年初研制出世界上第一支AP1000 主管道热段弯管。2012年03月16日,二重公司自主研发、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世界首套第三代核电AP1000主管道发往山东海阳核电站,标志着我国摆脱了第三代核电站关键装备对国外的依赖,同时也为我国第三代核电站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极大地提高了我国装备制造水平的声誉。而本案的被告台海公司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能源装备、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领域的新兴大型企业。此次台海公司被诉的涉嫌侵权行为包括此前其中标的多个大型核电项目工程。


  据报道,原告二重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人沈显华称,上述3件涉案专利是二重公司研制第三代核电主管道的核心技术成果,其中,“反应堆主管道热段弯管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曾获第一届四川专利奖二等奖、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由于案件涉诉双方均为核电领域内的大型企业,且索赔金额巨大,该案引发广泛关注。据悉,该案已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吕可珂)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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