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化创业投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6/14 16:35: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颁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结合国务院《意见》,提出了7大方法和20项具体举措,通过政府引导与扶持,从培育创业投资主体入手,拓宽创业投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创业投资行业的服务体系等,着力将广东打造成华南风投创投中心。该方案是全省创业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推动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创业投资是实现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资融资方式,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近年来,广东创业投资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创业创新、促进就业增长。但同时也存在着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监管体制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以及投资“泡沫化”等问题。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8万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超800家,在孵企业数量超5万家,为创业投资提供更多优质投资项目源。同时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植,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天使投资事业发展,从而刺激创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广州、深圳要进一步培育形成若干国内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打造本土投资创业品牌。


  在建设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信用体系方面,要积极引导创业投资企业登记备案,建立风控机制;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从业者的信用记录,纳入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创业投资领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建立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为创造鼓励创业投资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案》提出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知识产权保护,在市场竞争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信用广东网”、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方案》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构建公信高效、安全有序的创业投资项目二级交易市场,为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退出创造条件,同时对创业投资去“泡沫化”,改善市场流动性。


  《方案》强调,省内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市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陈文杰)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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