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一眼认出假冒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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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5/23 11:16:00

  去年9月,市知识产权局在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某超市销售的一款牙刷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ZL02204882.0”。经查,该专利于2012年4月有效期届满。依据相关规定,涉案人员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市知识产权局依据相关程序对该案进行处理。


  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人员表示,一件专利的专利号就是该专利的“身份证号码”,它是唯一的,用于和其他专利相区别。专利号由三部分构成:年号、专利申请种类号、序列号。


  如专利号ZL02204882.0,前面两位“02”是年号,表示该专利是2002年申请的;年号后面一位“2”是专利类别号,代表该专利申请是实用新型(注:“1”代表发明专利;“2”代表实用新型专利;“3”代表外观设计专利);接着后面的数字是顺序号;小数点后的一位数是校验码。


  2003年10月1日以后的专利年号是四位,如201120104907.4,“2011”表示2011年。而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有效期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本案中,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涉案产品专利权已经终止,相关人员涉嫌假冒专利。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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