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正午阳光公司)因认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公司)通过“太平人寿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跟着〈欢乐颂〉五美选保险》一文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太平人寿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正午阳光公司诉称,太平人寿公司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在其5类保险产品上分别搭载电视剧《欢乐颂》五位人物角色等相关内容,并配以清晰人物剧照。上述内容发布时正值《欢乐颂》热播,导致公众误认为正午阳光公司与太平人寿公司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使太平人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构成商业攀附,致使正午阳光公司丧失了原有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午阳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太平人寿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上述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8.07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祝文明 秦文柏)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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