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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型”专利运营:中国技术成美国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1 9:21: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美国下一代数字电视及媒体网络ATSC3.0标准体系中的主要部分物理层技术标准正式发布。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中有来自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身影,其采用了上海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数字电视中心)、上海交通大学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等提交的核心技术模块。

成立于2010年的数字电视中心之所以能在美国数字电视标准制定中占据一席之地,得益于其开展的“主动型”专利运营和“自主研发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的运营战略。目前,数字电视中心已在数字电视及媒体网络领域打造了一个专门从事专利运营的专利池,并与14家企业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形成了技术创新、标准制定、专利部署、专利池组建、许可运营、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

开展“主动型”专利运营

数字电视中心是由国内数字电视及媒体网络领域的企业、高校、媒体等共同组建,面向国家战略的数字电视及媒体网络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服务平台,是我国唯一的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相关知识产权管理与处置中心。

数字电视中心总经理夏平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防御型、封闭型和配合型的专利布局模式相比,数字电视中心更倾向于采用‘主动型’专利运营模式,通过自主研发与国际合作,打造标准必要专利池,主动开展专利运营工作,由此抢占技术及产业的制高点,并掌握未来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

在我国第一代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制定和产业化过程中,数字电视中心对该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和非防御型专利进行了评估,并先后与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上海高清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组建了国内数字电视领域的首个可以开展专利运营的专利池。

“专利池组建完成后,数字电视中心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许可程序,包括专利许可对象分析研究、专利许可谈判、如何应对专利诉讼等。”夏平建介绍,目前,数字电视中心已经与14家企业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针对我国数字电视领域的专利开展专利运营是一次创新性实践,其不仅可以让市场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打造一个合理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还有利于推进该领域的技术创新,探索建立一种全新的专利运营模式。

实施全球化运营战略

近年来,随着数字电视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全球兴起了新一轮技术变革,全球主流技术标准组织开始着手制定新标准。在此背景下,数字电视中心制定了全球化的专利运营战略。

在全球开展专利运营离不开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完善的专利布局。夏平建介绍,近年来,数字电视中心联合产业链上的10余家企业,在数字电视领域开展了整体架构、媒体制作与管理、信源编解码、信道编码与传输、视频交互技术、终端技术以及测试平台等关键技术的技术研发,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超高清晰度全链路技术系统,具备音视频交互技术特征,同时针对相关技术开展了专利布局,为新一代数字电视系列标准制定和开展全球化运营奠定了基础。

数字电视中心在全球开展专利运营始于2012年,其与全球数字电视领域的13家科研机构、标准组织、媒体等共同发起了全球未来广播电视合作研究计划(FOBTV),并在此基础上参与了美国新一代超高清数字电视及媒体网络标准的研究。夏平建介绍,2013年,美国ATSC数字电视标准组织(ATSC)向全球征集下一代数字电视系统物理层方案。数字电视中心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向ATSC提交了物理层提案,与欧洲DVB数字电视标准组织、美国高通公司、日本NHK广播公司等全球数字电视标准组织和知名企业提交的11份提案进行竞争。

在随后3年时间里,数字电视中心先后参加了ATSC3.0标准制定相关的电话会议100余次、见面会议10次,并向ATSC3.0专家组提交了近20份建议。最终,ATSC3.0标准采纳了数字电视中心提案中的5个技术模块,这标志着中国数字电视技术正式进入了美国下一代数字电视标准。与此同时,数字电视中心针对相关技术积极开展专利布局,其已提交了多件发明专利申请。

“主动型”专利运营模式和“自主研发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运营战略是数字电视中心开展专利运营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尝试。谈及未来发展规划,夏平建表示,今后,数字电视中心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同时,继续开展标准必要专利池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专利运营工作,为我国数字电视企业拓展全球市场打下基础。(本报记者  冯 飞  实习记者  刘叶婷)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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