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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电饭煲“蒸”出商标侵权烦恼
发布时间:2016/10/31 9:20: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因认为广东省中山市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龙的礼享公司)在电饭煲产品及包装上使用IH及圆圈图形标识,侵犯了其IH及圆圈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风火酒店公司)将龙的礼享公司诉至法院。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风火酒店公司的诉讼请求。

 

  风火酒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记者发稿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风火酒店公司成立于20134月,其于201311月提出第13520157IH及圆圈图形商标(下称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2月被核准注册在电压力锅(高压锅)、电热水器等第11类商品上。

 

  今年6月,风火酒店公司发现龙的礼享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电饭煲产品和包装上,使用了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IH及圆圈图形标识。随后,风火酒店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龙的礼享公司诉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龙的礼享公司辩称,IH是英文Induction Heat的缩写,含义为电磁加热,是对厨房器具加热方式的直接描述,表述商品的功能、用途和加热方式的特征,IH是通用标识,涉案IH及圆圈图形标识早在20年前电磁炉出现时便作为行业通用标识使用在电磁炉面板和电热煲上,IH是电磁加热的意思,圆圈图形是电磁炉面板加热部位的标注。

 

  同时,在风火酒店公司申请注册涉案商标前,市场上已有IH电饭煲,IH已成为家电行业的通用标识,国内多家知名家电企业均在其电饭煲产品上使用IH及圆圈图形标识,代表电磁加热。

 

  龙的礼享公司还主张,风火酒店公司从未生产销售IH电饭煲,其产品没有知名度,因此龙的礼享公司的涉案行为不会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而且龙的礼享公司使用的Longde龙的商标知名度较高,其不可能搭一个比自己知名度要低的企业的便车。

 

  据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今年711日受理该案,并于86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对于IH是否为家电行业中对电磁加热技术的统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在出具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材料中,说明IH是英文Induction Heat的缩写,在家电行业中是电磁加热技术的通用识别标识,而且从龙的礼享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显示,目前国内多家知名家电企业均有推出IH电饭煲,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IH代表了产品的技术特点即电磁加热,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可以认定IH是家电行业中电磁加热技术的通用识别标志。

 

  对于龙的礼享公司是否侵犯了风火酒店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风火酒店公司在第11类商品上核准注册了涉案商标IH及圆圈图形,但是其不能禁止他人对IH含义的正当使用。该案中,龙的礼享公司使用IH字样时与电磁电饭煲”“Smart Induction Cooker等一起使用,没有故意突出使用IH字样,而是在产品、产品包装及网店等处突出使用其持有的Longde龙的,因此龙的礼享公司在其产品、产品包装等处使用IH字样是为了说明该电饭煲的技术特点即电磁加热,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同时,被控侵权产品上突出使用的是Longde龙的商标,产品包装等处注明的生产商、电话、厂址等均与龙的礼享公司有关,与风火酒店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相关公众在选择产品时不会将龙的礼享公司生产的Longde龙的IH电饭煲误认为是风火酒店公司的产品。由此可见,龙的礼享公司使用IH及圆圈图形是为了说明产品的技术特点即电磁加热,属于正当使用,风火酒店公司无权禁止。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风火酒店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报记者 王国浩)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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